长城网9月6日讯(记者郭洪杰)9月4日下午17点18分在张涿高速张家口方向发生一起两货车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理,万幸的是两辆货车司机都没有受伤,车辆损失也不大。
在通过对两辆司机询问以及事故发生时的现场录像分析,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发生,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后车来回变道,前车突然发生车辆故障导致追尾。通过视频分析,后车与前车相撞之前两车相距离不足20m,远远低于高速行驶要求保持的安全距离,如果保持安全距离行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高速交警提示广大司机,在高速公路上安全第一,一定要引以为戒,保持安全车距,道路出行,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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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车距是指后方车辆为了避免与前方车辆发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驶中与前车所保持的必要间隔距离。保持安全车距是防止追尾事故最直接、最有效、最广泛和最根本的方法。专家表示,在车速达到6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数字上等于车速;例如,车速80km/h,安全车距为80米;车速100km/h,安全车距为100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