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苗文金 朱坤)3月2日5时15分许,一辆号牌冀a****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东环路与和平路口执勤点时,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行驶轨迹异常并关闭车灯向路边靠去。民警见此对驾驶人例行检查。
驾驶人满嘴酒气坦白称,刚喝了几瓶啤酒。随后,在民警对其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时,该驾驶人并不配合。民警对其进行耐心开导下,驾驶人竟然第三次酒后驾车被查。民警问驾驶人已有两次记录在案,为何屡次不改,对方称,这已是凌晨,想着没有民警查处酒驾了。
民警对其进行了现场教育,驾驶人给予了配合,结果显示男子郝某某体内酒精含量数值为63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核查,郝某某分别2016年7月11日和2023年2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且第二次酒驾还未处理,距第三次酒驾被查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郝某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并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