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记者郭洪杰)近日,张家口涿鹿交警夜查时,查获一名酒驾司机,交警核查其身份信息时发现,该驾驶员已经因两次酒驾被处罚过,这是第三次酒驾被查。
9月6日晚上8点多,涿鹿交警在县城轩辕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一名驾驶员在吹气时,酒精检测棒报警,驾驶员涉嫌酒驾,执勤交警立即将其带到大队进行进一步检测。
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的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车,交警核查驾驶员身份信息时,发现这名驾驶员竟然已经有两次因酒驾处罚的记录。张家口涿鹿县交警大队董占兵介绍,当时他们通过公安网核查到驾驶员高某,在2009年、2011年有两次都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次都是在北京昌平被处罚。
高某介绍,自己中午吃饭的时候喝了三两白酒,认为休息一下午,不会再测出酒精,于是开车来河北找朋友吃晚饭,结果被查获。
董占兵表示,由于驾驶员高某是第三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