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苗文金 张丰)一男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至红绿灯路口时,与前方车辆相撞,致使前方乘坐人员受伤,遂肇事逃逸现场,后被邯郸交巡警支队民警查寻控制。1月25日依法被刑事拘留。
1月1日0时25分,祝某驾驶鲁hj6***号小型汽车沿磁县友谊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建设路交叉口时,与前方等待红灯的冀dq5***汽车追尾相撞,造成冀dq5***小型汽车乘坐人崔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祝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接警后,邯郸市交巡警支队磁县大队事故民警立即抵达现场,通过走访调查,目击者提供据肇事车辆外形、行驶方向,遂立即对案发周边路段进行排查,很快在一条小巷内发现了肇事车辆及肇事驾驶人祝某。祝某满身酒气,语言闪烁其词,含糊不清。
经抽血式酒精检验,结果显示祝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1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祝某酒驾交通肇事逃逸的事情实供认不讳。自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民警成功将肇事逃逸嫌疑人控制仅用了30分钟,还给驾驶人索某和崔某某一个公道。
祝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驾驶证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同时负追尾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者致交通肇事逃逸,涉嫌危险驾驶罪,祝某于1月25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邯郸交巡警温馨提示,春节将至,请文明出行,拒绝酒驾,切勿因一时贪杯,害人害己。此外,发生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应及时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并报警处理,切勿心存侥幸逃避法律责任。